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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2022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因公牺牲或因公致残公安民警的配偶或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开除军籍等的;
4.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7.有明显文身疤痕、残疾、传染性疾病、吸毒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福利
聘用后,每名辅警每年经费保障6-8万元(含“五险一金”等),月薪超4000元,上不封顶。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络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20日-1月29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莆田市公安局官网(http://gaj.putian.gov.cn),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合格照片,提交报考申请。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愿意接受调剂的,可在报名时同步注明。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建议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名系统将于1月29日17时关闭。
3、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各岗位的莆田公安在职协勤人员、退役军人或岗位设有专业条件要求等人员,请务必于1月29日前,提交县区级以上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含具体从事辅助岗位及专长)、退役证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送达地点: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政工科(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马巷265号)。
4、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笔试前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造成无法下载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二)笔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基本常识和公安工作的知悉情况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附加分。其中,附加分计算方式见附件1备注栏。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通过莆田市公安局官网及“平安荔城”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侧范围。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如果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试人选。
3、体侧项目:10米×4往返跑;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因身体原因(比如患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建议不要报考。
(四)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象确定。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方法与成绩。面试采用面谈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本组面试考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满分100分。
(五)体检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对象。面试合格人员,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100分。
若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莆田公安在职协勤人员、退役军人以及相关岗位明确优先聘用情形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同等条件下无优先聘用情形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也并列的,组织加试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3、体检说明。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六)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政审。有不得报名情形之一的,考察政审不合格。
(七)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莆田市公安局官网进行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须服从工作安排,否则取消聘用。
考试总成绩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或一年内因离职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可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一年内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若招聘其他岗位辅警,根据岗位条件可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经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合格后予以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资料。报考人员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进入体检、政审、聘用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提出放弃的,一年内不得报考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
(二)莆田市公安局官网(http://gaj.putian.gov.cn)和“平安荔城”微信公众号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同时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手机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内参加的,视为弃权。参加各环节考试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核酸检测报告(具体以短信通知为准)等材料。
(三)服从岗位调剂的,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情况需要而定。
(四)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纪检监察室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并全程受理投诉举报,电话:0594-2265118。
(五)未尽事宜由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政工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4-2265135。
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
2022年1月20日
附件1.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2022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