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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财务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3.大专及以上学历,审计与会计类、财政金融类专业。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
5.未被限制高消费、未受过刑事处罚、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至2023年5月5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3.报名材料:(1)《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需附近期彩色证件照)。(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请将上述材料命名为“姓名+材料名称”,并将文件压缩后发送到电子邮箱352147446@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报名材料”,例如“张三报名材料”。
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名资格。
(二)面试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资格初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通过面试者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三)工作地点及薪酬待遇
1.工作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5层
2.薪酬待遇:根据市政府文件,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薪酬参照全市同类型工作性质临聘人员报酬每月3113元(含五险一金),试用期为1个月。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彻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对报名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聘者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咨询电话:0591-87110670,联系人:李小姐。
(四)本公告由福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