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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校园招聘医学人才3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9 17:50:05      点击次数:174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2023年校园招聘医学人才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医学人才,充实我院人才队伍,拓宽招聘渠道,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人才需求实际,现就赴高校公开招聘医学人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校园招聘岗位均为临床医学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2023年校园招聘医学人才岗位表》(附件1),共10个招聘岗位,计划招聘30人,可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inghu.gov.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卫生健康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16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中写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4.具备招聘岗位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2023年校园招聘医学人才岗位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5.身心健康,能适应相应岗位工作要求。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和学位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现役军人;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8.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全部入事业编。

三、报名安排

本次招聘在南通大学医学院设考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根据报考学科到相应考点现场报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接受网络报名。

报名地点:南通大学医学院操场南侧华通大酒店四楼第二会议室(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33号)。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联系人:杨光,18951552227。

应聘者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须提交《报名表》、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的在校成绩单)和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其他人员须提交《报名表》、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相应资格证书和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其中2021届、2022届毕业生以2023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空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上述报名表、相关证明及证书复印材料一律用A4纸,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所有岗位设1:2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原则上在考点直接进行面试,如有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不含30人)的,该岗位将先组织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本专业学科知识,笔试分数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再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该岗位面试人选。

面试形式为专业知识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分数现场通知考生。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直接面试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计分;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分。

六、聘用

(一)确定拟聘用人选

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对直接面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如出现末位成绩相同的,则再组织加试确定;对先笔试后面试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如末位总成绩相同时,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如面试成绩又相同,则再组织加试确定(加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和考察

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工作由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把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作为必要环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签订协议失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递补成绩相同的,递补方法同确定拟聘用人员方法)。

(三)公示

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inghu.gov.cn/)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审批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其中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2023年毕业的拟聘用人员于2023年8月31日前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等到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建军东路131号)办理聘用有关手续。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的,不予办理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回避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66692608(盐城市亭湖区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八、招聘工作咨询

未尽事宜,由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0515-68825233、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515-68552867(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附件1: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2023年校园招聘医学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2: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2023年校园招聘医学人才报名表.doc

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