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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8名(其中审判辅助人员5名、综合岗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审判辅助人员要求法学类相关专业,综合岗位要求财务类、汉语言文学类专业);
3.限西双版纳州本地户籍或生源;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6.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7.具有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机关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8.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择优录用。
(二)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5月1日-5月5日;报名方式:填写《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发送至bnzyzzb@126.com邮箱。咨询电话:2192264。
(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进入面试考察的对象。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进入面试考察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通畅,因应聘人员原因无法与其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岗位技能测试。对应聘审判辅助人员岗位的需进行岗位技能测试,岗位技能测试采取听打测试的方式进行。
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放弃的情形,经一轮递补后不再递补,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等额或差额面试。
(四)面试考察。对已通过岗位技能测试的人员和通过资格审查的综合岗位人员进行面试考察,面试考察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关材料:《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纸质版1份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对面试对象的面试表现、学历、履历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等进行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目标职位做出综合评价。
(四)聘用。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
三、工资福利
按照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享受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和提供材料材料,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录用。
附件:报名表.docx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