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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编外人员招聘5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3-05-08 17:20:51      点击次数:175

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2023年编外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专职工作人员,后期根据工作需要将分派到社区矫正中心(龙潭)、相关司法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

4.具有一定的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治安处罚或信用惩戒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受到开除公职、军籍、党籍、团籍、学籍等处分或曾被解聘、开除、辞退的;

5.直系亲属在栖霞区司法局工作的;

6.因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

(三)招聘岗位、人数、职责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专职社工

招聘人数:5人

岗位职责:依法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帮助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融入社区生活,修复社会关系,遵纪守法做守法公民。

资格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居住在南京;

3.同等条件下,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心理咨询师证书或者是社区矫正专业毕业的,优先录用。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告

招聘简章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qxq.gov.cn)和“法润栖霞”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

(二)公告期:2023年5月9日9:00至2023年5月11日17∶00。

(三)报名流程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个人材料传送至邮箱(527263110@qq.com)。

2、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和材料上传邮箱,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00至2023年5月21日15∶00。节假日正常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必须上传的材料:报名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材料中应包含报名表,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在200KB以下),以及以下材料扫描件: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和学位证书、资格证书; 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照片、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照片;居住地证明。

(三)线上初审

1、初审时间:2023年5月12日9:00至2023年5月21日17∶00。

2、初审合格人员,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要求详见邮件通知。

3、应聘人员的信息填写错漏、资料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者均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应聘人员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拨打招聘政策咨询电话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22日,工作日9:00-11:30,14:00-16:00。

4、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招聘周期。对调整周期后仍未达到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

(四)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资格初审通过后,一般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居民身份证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笔试

1、笔试合格线为笔试成绩(100分制)的50%,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2、笔试时间以邮件和电话通知为准。

3、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基础常识。专业科目包括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相关法律知识。

4、应聘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将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qxq.gov.cn)和“法润栖霞”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七)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条件参加笔试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按照电话、短信通知的时间,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连同本人2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2张,到栖霞区司法局(栖霞区尧佳路20号区政府6号西楼6楼606室),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面试

1、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成绩(100分制)的60%,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录用资格。

2、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4、进入面试考场前,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

5、整体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综合成绩,并将综合成绩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qxq.gov.cn)和“法润栖霞”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3天。

(九)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不合格者无录用资格,并按相应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qxq.gov.cn)和“法润栖霞”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2、若拟聘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须通过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后方可聘用。

三、劳动关系

对于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指定的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二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劳动合同期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薪酬待遇参照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现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专职社工标准执行。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政治工作科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本简章由南京旭堃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和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共同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

025-85789176转9999(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岗)

考务咨询:025-52174909

咨询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22日,工作日9:00-11:30,14:00-16:00。

监督电话:025-85569610

附件1:2023年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3年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