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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石柱县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重庆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二十条措施》等有关规定,石柱县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县内组织开展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指标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24名,具体职位见《2022年石柱县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遴选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对象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面向县内各乡镇(街道)及县级部门派驻乡镇(街道)机构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报名人员应符合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现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选调生的基层锻炼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 (5)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及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和取得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证时间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月底,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遴选职位表》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2年2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2. 报名地点:石柱县委组织部828办公室(石柱县南宾街道新开路19号8楼)。 3. 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只能选择本次遴选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2022年石柱县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近三年年度考核确认书复印件、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 资格审查:由石柱县委组织部根据遴选公告和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予以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2年2月17日下午15:00-18:00,领取地点为石柱县委组织部828办公室(石柱县南宾街道新开路19号8楼),逾期不领准考证按自动放弃处理。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 开考比例和指标调整。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低于2:1的,相应递减该遴选职位指标,不能递减的,取消指标。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面试总成绩由面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分别占70%、30%的比例合成。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降低至2∶1;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人数比例低于2∶1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所有考生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特别提醒:考生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佩戴口罩,自觉服从考试组织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持有考试当天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健康通行码“绿码”的,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参加考试。考前有发热或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出行经历或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的考生,考试当日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瞒报、谎报人员将承担法律责任。具体健康管理措施由考试组织机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一)笔试 1. 考试科目。笔试由石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公开遴选职位《综合知识测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石柱县委组织部划定。 2. 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2月19日上午9:00-11:00,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未按时进入笔试考场的,均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 3. 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于2022年2月19日20:00后登录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cqszx.gov.cn/,下同)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等相关信息。 (二)面试 1.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石柱县委宣传部的公开遴选职位设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考试,分值为100分。考试由石柱县委宣传部具体组织实施,测试成绩由石柱县委宣传部公布。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时间和地点详见考试大纲,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石柱县委宣传部划定。 2. 面试。面试开始时间为2022年2月20日上午9:00,面试人员报到时间为2月20日上午8:00前;未按时报到的,均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由石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可于2月21日11:00后登录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五、考察 (一)考察比例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与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数量在2人及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不低于1.5∶1。 (二)确定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石柱县委组织部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规定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进入考察人员最后一名的综合成绩并列时,则并列进入考察环节。 (三)具体考察要求 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重庆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等规定执行。考试综合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时,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事、纪检监察机构等的意见。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或查询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各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报石柱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遴选政策咨询电话:023-73330081 传真:023-73339491 监督电话:023-73330535 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