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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哈尔滨市道里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加强道里区纪委监委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有关规定,道里区纪委监委拟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道里区纪委监委面向全区党政机关单位选调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岗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5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黑龙江省编制管理平台上的在编行政人员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
4.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2年(含试用期)以上机关单位工作经历。
8.具有法律、财会、审计等专业背景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9.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10.服从选调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立案或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出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的干部。
6.历次选调考试中被认定为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
7.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有调入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公务员回避规定》《监察官法》所列情形的不得报考,且报考人员直系亲属不得为同级党委管理干部。
三、选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由区委组织部与区纪委监委共同组织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31日,每天8:30-11:00;13:30-16: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道里区纪委监委(道里区地工街55号)。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A4纸张纸质材料):
(1)报名人员需提供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蓝色背景照片4张(含电子版照片)。《报名表》中除需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外,所在工作单位属于垂直管理的,需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
(2)《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党关系所在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
(二)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5:1。若未达到规定比例,由道里区纪委监委结合实际综合研判后统一调整。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由区纪委监委统一组织。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参加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
2.面试资格确认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进入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道里区政府网(http://www.hrbdl.gov.cn)、道里区纪委监委网站(http://www.hrblz.gov.cn/qxwz/dlo/)公示。若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由区纪委监委结合实际综合研判后调整。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形式由选调单位通知。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区纪委监委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谈以百分计,低于60分者,不得录用;面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察与体检
1.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选调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的拟录取人选,同时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并通知考生成绩。
(2)拟成立1个考察组,成员2人,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开展考察工作,考察时同步进行审档工作。主要考察报考者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过程中,考察对象存在与选调条件不符情形的,取消考察资格,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并补充考察。
2.体检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按照1:1的比例集体讨论决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区纪委监委统一组织进入体检名单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
根据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和体检情况,经区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道里区政府网(http://www.hrbdl.gov.cn)、道里区纪委监委网站(http://www.hrblz.gov.cn/qxwz/dlo/)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影响任用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专业素养、文字综合能力、工作作风及人岗相适等情况。试用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科级领导职务按《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任职为相应职级公务员;试用不合格的,返回原工作单位。
以上未尽事宜由道里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0451-51190315(道里区纪委监委)
0451-84550808(道里区委组织部)
中共哈尔滨市道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