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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调岗位
射阳县人社局机关综合岗位2名(行政编制)。
二、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工作勤奋、作风务实,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廉洁作风,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2、具有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相关证书等条件,详见《射阳县人社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3、报考人员须为我县范围内在编在岗公务员(乡镇公务员服务期需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条件人员(指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已批准登记的人员中,原为公务员后因工作需要调入参照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通过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公开招录的人员、国家政策性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
4、身心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与射阳县人社局机关现有工作人员有《公务员法》第74条所列亲属关系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县内有关规定明确的其他不适宜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自愿报考、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适岗评价、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主要程序有: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9月18日至9月23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射阳县人社局组织人事科(县市民中心1511办公室)。联系人:杜研宣,联系电话:0515-82320816。
3、报名所需材料:凡符合上述选调条件的人员,本人携《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含三张2寸免冠正面彩照)、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个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证书等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以便现场报名审核。
4、资格审核:射阳县人社局依据选调条件,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报考岗位设1:3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不开考。
(二)考试
1、笔试。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2、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逻辑思维、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及语言表达等能力素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适岗评价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个人和所在单位提供的材料,对面试人选进行适岗评价。适岗评价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含专业背景)、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评价。
选调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面试、适岗评价分别占50%、30%、20%。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1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经射阳县人社局党委会研究,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选调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515-69221321(射阳县纪委第五派驻纪检组)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