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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将赴相关高校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10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8日至2005年12月29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7.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其他报名人员须于报名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等详见《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
9.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在泰州市教育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通过泰州教育网、招聘学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后续招聘相关事项将在招聘学校网站公布。
(二)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公告发布后各岗位开始接受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16:00。应聘人员通过招聘学校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报名信息,并根据公告要求将资格初审所需要的材料扫描件上传。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开考前在有关高校接受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9日14:00—17:00。
高中、初中阶段学校岗位(岗位代码001-040岗位)现场报名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宾馆,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四号门内);
小学阶段学校岗位(岗位代码041-052岗位)现场报名地点:南京晓庄学院(方山校区)学生事务大厅,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01号江宁大学城。
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资格初审
招聘学校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或现场报名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报考人员凡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即可缴费。网上报名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上午8:00。报考人员须使用微信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为100元/人。未进行缴费或缴费未成功的报考人员,视为报名未通过。
通过网上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现场报名通过的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发放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2月30日,高中、初中阶段学校岗位(岗位代码001-040岗位)笔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小学阶段学校岗位(岗位代码041-052岗位)笔试地点:南京晓庄学院(方山校区),各岗位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学科专业知识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教师应知应会常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与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31日,高中、初中阶段学校岗位(岗位代码001-040岗位)面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小学阶段学校岗位(岗位代码041-052岗位)面试地点:南京晓庄学院(方山校区),各岗位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面试人选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采用网签的应聘人员提供未网签的实时网页)]。
③成绩表原件(须有高校教务部门印章)。
④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的,按公告发布的要求执行)。
⑤择业期内未就业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就业的证明)、档案托管证明。
⑥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和答辩或模拟上课和答辩加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教师岗位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和答辩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其他岗位采用模拟上课和答辩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采用模拟上课和答辩加专业技能测试形式的岗位,模拟上课和答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按模拟上课和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者,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
(五)现场签约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考察
对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就业协议书正式生效。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招聘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三、纪律与监督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报考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23-86999795(中共泰州市纪委泰州市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0523-86999831(泰州市教育局)
0523-86606567(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邮箱:TZgkzpjbyx@163.
四、本公告由招聘学校负责解释。
招聘学校网站: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00-6:00。
附件: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doc
泰州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