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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坐落于太湖之滨江苏无锡,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江南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岗8个、辅导员若干,男女均衡,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应届毕业生应在拟录取公示结束,正式录取后15天内签订三方协议,并在获得学历学位证的次月入职。非应届毕业生一般需在拟录取公示结束,正式录取后2个月内入职;
(四)国内应届毕业生需在报名时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三方协议》,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五)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2022年及以后毕业博士生;
3.《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发布后(2020年3月13日),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截止2022年8月31日前,未满5年服务期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七)应聘管理岗及专职辅导员岗位,学科专业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应聘采用邮件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下载附件1《江南大学人员需求信息及附件》,填写:
附件2:《2021年非专任教师岗位博士应聘基本情况表》
附件3:《应聘申请表》
附件4:《附件证明材料》
请将应聘表格以“第一志愿岗位+第二志愿岗位+姓名”命名后发送至报名邮箱:jnfzr@jiangnan.edu.cn;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4日-2021年10月31日。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可选择不超过2个岗位报名,明确第一志愿岗位及第二志愿岗位;
2.应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对照岗位要求和填写提示,填写有关信息,上传的各类图片请用JPG格式,长*宽为10cm*7.5cm,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
4.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取消该招聘岗,我校人力资源处工作人员将在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5日期间,与应聘相关岗位人员联系告知;
5.报名时间截止后,我校人力资源处工作人员将邮件通知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将在校内进行笔试、心理测试、体检、面试等环节,其中体检需携带1张1寸照片及按校医院体检费标准个人自付体检费;
6.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上的诚信协议,根据招聘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应聘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7.经我校初审,进入考试环节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各项考试及测试,否则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视频面试、笔试、心理测试、体检和校内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江南大学组织实施。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将通过邮件和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
(一)我校将根据岗位的报名情况,在笔试前,酌情开展视频面试。
(二)笔试
1.辅导员、管理岗进行笔试;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方向为专项基础知识和能力测试等,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笔试合格线为60分(总分100分)。
(三)综合面试
1.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测试应聘者的政治素养及综合素质;
2.面试合格线为60分(总分100分)。面试结束后,笔试及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本人。
(四)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
请于指定日期的上午8:00-9:00至江南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将通过邮件及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体检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六)心理测试
主要以答题的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七)思想政治谈心谈话及政审
校内面试结束后,用人部门将对应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谈心谈话,同时,应聘者将进行政审。
1.应届生凭我校开具的《政审调函》至毕业学校办理并加盖所在党支部公章;
2.非应届生党员凭我校开具的《政审调函》至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办理并加盖所在党支部公章;
3.非应届生群众凭我校开具的《政审调函》请至户籍所在地根据政审提纲开具政审函,并盖所在居委或村委的章。
四、公示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体检与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江南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enshi.jiangnan.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二)公示结束且无异议人员,江南大学人力资源处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采用递补方式补足。
(四)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60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