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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结合我区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留学回国的2022届毕业生,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2022届博士研究生和确因疫情原因影响毕业证书发放的,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17个,招聘计划50名,详见附件1:《2022年芙蓉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说明:1、30周岁以下是指1991年5月2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2年 5月20日,本人工作经历以本人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记录为认定依据。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由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意见予以确认。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学位)。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专业要求表述为某个具体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而非某类专业。考生以本科学历报考时,本科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5、岗位表备注为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限2020、2021、2022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7、本次招聘岗位不明确到具体的事业单位,待招聘后由芙蓉区根据拟聘人员的专业与工作经历,结合工作需要按相关程序分配具体单位,凡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报名(含资格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疫情防控—笔试—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长沙市芙蓉区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furong.gov.cn/)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招聘报名网站(http://218.77.119.12:8081/)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http://218.77.119.12:8081/。考生需用个人真实信息注册用户。注册后,考生可以登录系统进行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报名时,考生需确认诚信报名承诺书,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照片与本人不一致或无法辨识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考试资格。
3、网络报名时间:2022年5月21日(周六)9:00-5月23日(周一)16:30。
考生对自己填写信息真实性负责。在报名期内,考生核对信息无误,必须确认报名才会提交报名信息。确认报名后,考生不能修改本人信息,未确认报名的不进行资格初审。
招考单位将对确认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考生需在2022年5月25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本人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义的考生需在2022年5月26日(周四)12:00前向招考单位提出。不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导致不能正常参考的,由考生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4、缴费时间:2022年5月27日(周五)9:00-5月29日(周日)16:30。本次招聘考试收取考务费100元。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方为完成报名;缴费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报名网站。考生缴费后因考生自身原因放弃后续考试环节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5、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6月8日(周三)9:00-6月11日(周六)08:30。缴费成功考生方可打印准考证,未及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笔试。打印准考证时,请同时打印本人的《长沙市芙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6、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全面。
7、开考比例: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数由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整至专业相近的岗位。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
(三)疫情防控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考生进入考场前均需达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及参加检测。为维护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招聘单位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疫情防控方案。考生须按要求配合完成疾病筛查工作,并在考试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好口罩。具体防疫要求,另行通知。
(四)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6月11日(周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仅限临时身份证或贴有照片并加盖公安派出所印章的户籍证明可使用。因手机须打包封存管理,本次招聘均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只设综合科目,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含材料写作),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不限专业的岗位为材料写作)7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3、2022年6月21日(周一)开始,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6月22日 (周三)(9:00-12:00)到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49办公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6月23日(周四)(9:00-12: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
2、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于2022年6月23日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芙蓉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1次,笔试成绩相同一并递补入围。
(六)考核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面试通知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4、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八)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将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1次,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4、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九)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1次,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经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区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将在芙蓉区政府官网(http://www.furo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下达聘用批复,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4、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不在非指定网站和公众号发布任何信息。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招聘环节所有通知均以报名网站(http://218.77.119.12:8081/)公布为准,不再通过电话、短信等其他形式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咨询电话
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0731-84683537(仅限工作时间)
(四)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4683263(仅限工作时间)
(五)监督电话
芙蓉区纪委区监委驻政府办纪检组:0731-84683264(仅限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