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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黑龙江省图书馆(黑龙江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黑龙江省古籍保护中心),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图书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借阅工作;承担全省文化信息资源的建设与服务工作,建立基层文化信息传播网络,指导基层中心的建设并培训相关人员;承担全省古籍普查、登记、整理、修复和研究利用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18号。
(二)黑龙江省群众艺术馆,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搜集、整理民间艺术遗产和辅导群众艺术创作工作;指导群众业余文化活动;培训、辅导基层文化活动人员。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30号
(三)黑龙江省艺术研究院,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艺术研究及相关信息咨询工作;承担艺术表演院团艺术创作的评价工作;承担全省重点剧目的创作指导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
(四)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
主要职责任务: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及相关成果交流、推介、宣传、展示和创意工作;承担国家级非遗项目申报和省级非遗项目的评审服务工作;承担国家级非遗项目及传承人的服务管理工作;承担我省入选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工作;承担文化信息的收集、整理并提供相关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
(五)黑龙江省博物馆,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
主要职责任务:承担文物征集、收藏、保护工作;承担文物、自然标本的研究及文物宣传、历史知识普及等工作;承担征集、收藏、保护和研究少数民族文物及相关资料的工作;举办陈列展览,对公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办公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64号。
(六)东北烈士纪念馆,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征集、收藏、保护和研究革命烈士、革命领袖视察黑龙江的史料、文物工作;举办陈列展览、对公民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41号
(七)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全省文物考古调查、发掘、考古学研究和文物保护工作;承担全省文物保护业务基础建设工作,并为社会提供文物保护相关技术服务。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德街44号。
(八)黑龙江省京剧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京剧艺术的演出创作、传承创新、传播弘扬及相关社会服务工作;承担京剧艺术人员培训工作。是经国家原文化部授予的十大“国家重点京剧院团”之一。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2号。
(九)黑龙江省评剧艺术中心,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评剧艺术的创作演出、传承创新及相关社会服务工作;承担评剧艺术人员培训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丰润街南小六道街
(十)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公益二类,按副厅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专科层次高等艺术职业教育、中等专业教育、文艺干部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对外及港澳台地区文化交流工作;承担外国图书、档案、文化信息研究工作;组织协调文化艺术团体参加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对外演出、展览、学术研究活动。
单位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108号。
二、招聘计划
详见《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为贤的用人标准,实行岗位公开、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四、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7年5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尚在禁考期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以及其他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准考证打印等均通过龙江先锋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请应聘人员下载附件,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要求。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5月22日9:00时至5月26日16:00时。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龙江先锋网(http://www.ljxfw.gov.cn),点击首页“公开遴选(招聘)”进入报名端口,实名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报信息。已经注册人员使用已注册用户名报名。应聘人员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电子照片,将毕业证、学位证、《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等相关材料及佐证材料原件按照网站要求的格式上传,上传成功后提交。其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的项目生,请将服务期满的考核材料一并上传;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经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人员,请将佐证材料一并上传。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需认真阅读报名表填写说明及岗位条件要求,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提交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补充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
(2)应聘人员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全的、未按规定上传材料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等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4)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近期免冠照片(生活照、风景照、美颜照不予审核);
(5)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6)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7)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要求享受政策加分人员,报名时须填写,否则不予加分。具备上述多个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8)应聘人员需关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应聘任何环节,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开展,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龙江先锋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在规定时限内,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改报其他职位。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取消或缩减岗位计划,特殊岗位、急需短缺的专业,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招聘单位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相近的招聘岗位参加应聘。适时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发布。
(三)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1.依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45元,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试讲)不收费。
2.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即为报名成功。需笔试人员应汇款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16:00时,汇款时注明应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后六位,逾期未汇款缴费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收款单位、账号及咨询电话如下:
(1)黑龙江省图书馆,账号:3500041109008823336,行名:工商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咨询电话:0451-85990618。
(2)黑龙江省群众艺术馆,账号:3500040109008997453,行名: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大直支行,咨询电话:0451-82621327。
(3)黑龙江省艺术研究院,账号:3500044109008821811,行名:工商银行革新支行,咨询电话:0451-58680050。
(4)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账号: 3500044109008827471,行名: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革新支行,咨询电话:0451-58680080。
(5)黑龙江省博物馆,账号:3500040109008997178,行名:工行哈尔滨市大直支行,咨询电话:0451-53641049。
(6)东北烈士纪念馆,账号:3500040109008997604,行名:工行哈尔滨市大直支行,咨询电话:0451-53634481。
(7)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账号:3500040109008995250,行名:工行哈尔滨市大直支行,咨询电话:0451-82726914。
(8)黑龙江省京剧院,账号:23001868851050006822,行名: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咨询电话:0451-53644101。
3.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需打印(领取)准考证方可参加招聘考试。准考证打印(领取)时间、方式,将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按时打印(领取)。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方式。根据岗位专业技能要求,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专业技能考试加面试、专业技能考试加试讲三种方式进行,先笔试(专业技能考试),后面试(试讲)。各岗位考试方式见招聘计划。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考试组织。
(1)笔试(专业技能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综合能力等;计分方式为百分制,笔试成绩=试卷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专业技能考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计分方式为百分制,专业技能成绩=现场成绩+政策性加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笔试(专业技能)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试讲)人选;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
进入面试(试讲)人员名单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将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此后5个工作日内,专业技能考试应聘人员可拨打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凭身份证号码和岗位序号查询本人成绩。笔试应聘人员可在龙江先锋网报名系统内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现场确认。进入面试(试讲)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详见附件3),参加现场确认。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能提供所在院校证明的、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并影响面试(试讲)资格审查结果的、不能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网上打印面试准考证或领取试讲准考证,进入后续程序。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依据该岗位笔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布。
(3)面试(试讲)。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考核方式,计分方式为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试讲根据招聘岗位专业技能需要组织,计分方式为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4)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为百分制,总成绩=笔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50%+面试(试讲)成绩×5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笔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末位考生笔试(专业技能考试)、面试(试讲)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考察程序,通过考察最终确定拟聘人选;如有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学校、社区)和档案保管部门进行考察,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人员身份等档案信息、查询社会信用记录,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入选人员放弃资格的,需补充人选时,依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不再递补人选。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的人员需要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将享受由国家、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七、考试疫情防控
招聘组织实施各环节贯彻落实国家和黑龙江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应聘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防控要求如根据疫情变化需进行调整,或因疫情影响调整招聘工作时间,适时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
八、咨询监督
1.招聘单位负责岗位、条件及考试方向等咨询解释。
黑龙江省图书馆咨询电话:0451-85990600/85990601
黑龙江省群众艺术馆咨询电话:0451-82621327
黑龙江省艺术研究院咨询电话:0451-58680055
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咨询电话:0451--58680065
黑龙江省博物馆咨询电话:0451-53672646
东北烈士纪念馆咨询电话:0451-53634481
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咨询电话:0451-82726914
黑龙江省京剧院咨询电话:0451-53644101
黑龙江省评剧艺术中心咨询电话:0451-82704142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咨询电话:0451-86311957
2.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451-87733364。
3.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负责本公告咨询解释。电话:0451-82640333。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6:3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会议讨论决定。
附件:
1.2022年度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