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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科技大学招聘13名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0 15:31:53      点击次数:281

江苏科技大学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镇江市,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特色鲜明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1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五)应聘人员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毕业的还应于报名时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工作年限计算截止至2021年9月30日。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0月2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0月21日16: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电子邮箱网上报名的形式。

  1.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江苏科技大学2021年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

  2.报名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箱附件提交,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外语水平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表上要求的其他材料等。证明材料须扫描成1个pdf文件(总大小不超过5M),并以 “应聘岗位+姓名”格式命名。

  3.应聘人员将《报名信息表》和有效证明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岗位表(附件1)上各岗位应聘指定邮箱,邮箱主题标注为“应聘岗位+姓名”。

  4.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表格和提供附件,内容填写不全、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未按要求方式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报名未成功。

  5.学校各招聘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将收到资格初审合格(不合格)的电子邮箱或手机短信答复。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联系,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的经历,不含个人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工作经历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由学习单位院级党委或工作单位党委出具证明。

  5.本次招聘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学校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岗位。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学校各招聘部门对确定符合应聘资格条件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以供核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外语水平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表上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资格复审材料不全者、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考核。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由学校各招聘部门另行通知。

  (二)考核

  1.考核方式包括笔试(专业测试)、面试、心理测试、专业展示及技能测试等。1号岗位考核包括专业展示及技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2-10号岗位考核包括笔试(专业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

  2.考核时间和地点以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网上公告、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3.考核内容不设范围,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4.笔试(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将在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查询。

  5.专业展示及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本人。

  6.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7.根据各岗位笔试(专业测试)或专业展示及技能测试(1号岗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该岗位实际通过人数确定。

  8.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9.总成绩计算方式: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各项考核所占比例详见岗位表(附件1)。

  1号岗位总成绩=专业展示及技能测试成绩×岗位表中所占比例+面试成绩×岗位表中所占比例。

  2-10号岗位总成绩=笔试(专业测试)成绩×岗位表中所占比例+面试成绩×岗位表中所占比例。

  四、体检、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核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专业测试)或专业展示及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学校各招聘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根据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个人情况。

  五、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因体检及考察不合格、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明确放弃录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人员。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江苏科技大学办理有关人事代理录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4年,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公示结束后30天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取消聘用资格。

 

 

  江苏科技大学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