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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州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州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的单位、遴选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大理州2022年州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人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范围
1.大理州州级以下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大理州州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在大理州县(市)工作的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工作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的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为1981年12月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为1986年12月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2周岁及以下的,为1989年12月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为1991年12月以后出生。
(6)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具体以各遴选职位学历要求为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2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乡镇司法所、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管所不在此列)。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应当在大理州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报名。通过定向招录、专项招录以及特殊职位招录等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在招考时已被告知其应在招录机关或者招考职位服务最低年限的,应当严格履行约定。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不得报名。
(7)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原不具有公务员身份通过换届选举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的人员,任期未满一届的。
(9)与遴选机关人员构成公务员任职回避关系的。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遴选机关的职位。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开遴选公告在大理先锋网站发布,并在大理先锋微信公众号平台转载。
(二)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大理州2022年州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同意并加盖公章,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报名。县(市)党委管理的干部,需县(市)党委审核同意盖章后方可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遴选机关。
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到报名截止时间未完成报名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大理州2022年州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一式二份。
(2)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免冠一寸蓝底渐变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照片(JPG格式,以身份证号命名)。
(5)单位证明材料:
①在本级机关工作满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由单位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录用、调动、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②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由单位提供录用、调动、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③现任职务职级任职文件(由单位提供任职文件,任现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任现职级的职级套转表等证明材料);
④本人符合遴选职位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工作以来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
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一致”,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资格审查及遴选计划裁减
1.资格审查由公开遴选机关负责,遴选机关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确定报名人员是否具有报名资格。
2.报名资格审查结束,每个遴选职位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低于1:5的,经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与遴选机关共同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取消遴选职位,并允许该职位报考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由遴选机关发给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遴选。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根据不同职位类别公务员应当具备的能力素质分别设置,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公开遴选机关根据职位需要,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对报名人员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1.笔试。由大理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大理先锋网站公布。
2.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由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各为100分。进入面试人员确定后,各遴选机关须通过大理先锋网发布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公告,明确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方式、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
3.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加权计算。笔试、面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分别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后再相加计算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15%的比例合成。
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结束后,各遴选机关须通过大理先锋网站公布报名人员面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和综合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各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1.考察。根据综合成绩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考察人数与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该遴选职位的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进行等额或差额考察。公开遴选机关要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州级机关。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由遴选机关党委(党组)集体讨论研究,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
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2.体检。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由遴选机关安排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缺额的,从考察合格人员中进行递补。体检须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组织实施。
体检时间、地点由遴选机关自行通知。
(六)确定拟遴选人员
公开遴选机关根据综合成绩、考察、体检和职位要求等情况,经党委(党组)集体讨论研究,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
(七)公示
拟遴选人员名单经州委组织部审核后,通过大理先锋网站、本单位和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公开遴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四、重要提示
(一)本公告由州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职位设置、资格审查、面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公开遴选机关负责解释。
(二)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违反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公开遴选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报名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请报考者及时关注疫情情况和考试防疫要求,按照规定进行有关考前准备,并配合做好考场疫情防控工作,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四)公开遴选相关表格从公告链接下载。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推荐表》时,须核对联系电话(手机)是否真实、有效,以便公开遴选机关在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公开遴选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大理先锋网发布,请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五)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敬请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公开遴选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参加公开遴选期间产生的食宿、交通、体检等费用自理;请考生在参加公开遴选过程中注意出行安全。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公开遴选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开遴选机关咨询及监督电话附后(附件5)。
六、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附件:1:大理州2022年州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x
2:大理州2022年州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xls
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