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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直机关2022年下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保证市委党校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计划
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人员1人。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巴彦淖尔市公务员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巴彦淖尔市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参公人员。
3.中央及自治区驻我市机关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满2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
3.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条件以职位表为准)。
6.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和办法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未满服务年限调动的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服务期、基层锻炼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干部人事档案存疑的。
8.法律、法规和办法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加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在巴彦淖尔党建网或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下载《巴彦淖尔市委党校2022年下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据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留存备用(一式两份)。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8日9:00-12月30日18:00。报考人员需在此时间段内将《报名登记表》、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发送至市委党校指定邮箱54904575@qq.com。
3.报考人员须用本人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登记表》中学习及工作简历一栏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以来的详细经历,起止年月要连贯,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大学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工作经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5.报考人员须对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写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市委党校组织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由市委党校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形式。资格审查为现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
3.提交材料。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签字并经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如属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所在单位机构编制证单位信息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并加盖复印标识。
(6)《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任职文件以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等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有关材料,并加盖复印标识。
4.资格审查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相应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或所填写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上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5.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加盖资格审查合格印章,作为参加面试的凭证。
四、面试及相关要求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问题。面试时间、地点以及有关要求等另行通知。
2.符合遴选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最低不低于3:1。对于通过审查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遴选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同意后,取消该职位。
3.面试结束后3日内,面试成绩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1.考察工作由市委党校组织实施。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人员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2.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道德品行、政治忠诚、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通过遴选进入本单位。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报考者个人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其遴选资格。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需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3.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一次。
(二)体检
1.考察结束后,市委党校综合分析被考察对象实际情况,按人岗相适的原则和需求,校委会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按照1:1的比例进行体检。拟遴选人员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应在确定考察对象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实情况等导致体检结果不真实的,取消遴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3.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岗位考察以及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拟遴选人员名单在巴彦淖尔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备案,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2.岗位考察。遴选人员的岗位考察期为3个月。考察期内,由市委党校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岗位考察。岗位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回原单位工作。遴选人员在遴选岗位考察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级。
3.办理相关手续。岗位考察期满考察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等相关手续。
七、组织领导和工作监督
(一)遴选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在派驻纪检组监督下,由市委党校负责组织实施。
(二)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进行,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照有关要求上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三)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适时对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适当调整,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确保公开遴选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认真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存有侥幸心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在公开遴选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遴选的情形,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三)本次公开遴选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巴彦淖尔党建网、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上发布,请予关注。
(四)本简章由巴彦淖尔市委党校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13947895666
监督举报电话:0478-8765132
咨询时间: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附件:
1.巴彦淖尔市委党校2022年下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
2.巴彦淖尔市委党校2022年下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党校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