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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关于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2〕4号)要求,现将2022年度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2月8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面向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2月8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应于报名(2022年2月8日)前取得,并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与区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与在兖州区工作属济宁市委管理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不得报考区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0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济宁市兖州区生源或在济宁市兖州区从事基层服务的)以及外省2020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济宁市兖州区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具有5年以上济宁市兖州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已按照定向岗位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
符合《关于印发<济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实施意见>的通知》(济人社发〔2019〕12号)文件要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已政策性安置到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享受定向考录招聘政策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记过(含)以上处分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有关政策,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37—3637607)。
连续任职满2届、表现优秀、现在职的济宁市兖州区所属的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实行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本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可以报考面向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具有济宁常住户口(2022年2月8日前落户)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体检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2年2月8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
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2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2月8日9:00—2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2月8日11:00—2月11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兖州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zhou.gov.cn/),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审查部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资格审查部门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2月10日16:00后,资格审查部门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2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2月8日11:00—2月11日16:00
资格审查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资格审查部门要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资格审查部门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2月8日11:00—2月12日16:00
报名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立即下载打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22年2月22日9:00—2月26日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于2022年2月11日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即可)发送至邮箱yzqrsjsydwrsglk@ji.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0537-3412116进行确认,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命名。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兖州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附件1中符合条件的未取消(核减)计划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1次。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做为资格审查部门(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的资格审查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资格审查部门在网上进行。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资格审查部门现场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资格审查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参加省同步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2月26日上午9:00—11:30(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实际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向资格审查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面向社会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凭《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3-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落实防疫措施。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时应聘人员须主动出示山东省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3)和本人事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测量,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受疫情影响,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济宁市兖州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中共济宁市兖州区委组织部
济宁市兖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0日
附件1.2022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