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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温岭市直属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4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09 14:49:48      点击次数:400

根据各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温岭市直属国有企业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8名,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详见《招聘单位简介》(附件1),具体职位、人数和专业要求等详见《温岭市直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2)。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new.wl.gov.cn/col/col1551604/index.html)和温岭市财政局网(http://new.wl.gov.cn/col/col1402169/)为本次招聘信息的指定发布媒体。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3.户籍不限。

4.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与招聘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以《温岭市直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2)为准。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收费。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自己的报名、审核状态等有关情况。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9日9:00—1月25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月20日9:00—1月26日16:00。

2.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手机端“浙里办”APP,搜索“温岭智慧考务”系统,点击“考试报名”,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在线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职位,上传“证件照”,提交报考申请。一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请考生务必慎重对待,如实填报。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职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市财政局网公布。


因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请在1月27日9:00—17:00登陆报名系统进行改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名。


(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见网上公告。


四、笔试科目和时间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形式:闭卷。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五、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各招聘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招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进入面试对象末位分数相同,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实施。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温岭市直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网上下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入围体检、考察。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比50%、面试成绩占比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计算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以抽签方式确定名次。


八、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实施,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如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九、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温岭市财政局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出现报考人员在拟聘用公示前放弃,在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均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已就业者由本人与原所在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再办理聘用手续,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并到报考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注意事项

1.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第二代身份证为准。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核、体检等环节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3.报考人员同一本毕业证书载明的学历和专业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可以报考,否则不能报考。


报考人员以第二专业或加括号中的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或加括号中的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信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学历认证,未取得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根据有关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享受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待遇,在本次招聘中与同等学历人员相同对待。


4.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所列专业范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应在网上资格初审结束之前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学课程等证明材料,以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岭市财政局共同审核为准。


5.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6.招聘单位应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确难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


7.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8.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涉及学历学位、专业、其他资格条件等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聘用等事项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会同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岭市财政局酌情研究处理。


招聘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咨询电话: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6-86226039

温岭市财政局:0576-8608673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5868623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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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月7日

附件1:招聘单位简介.docx

附件2:招聘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docx